賣盜版被逮判2年要賠7億4000萬

賣盜版軟體很好賺但代價很高,桃園一名林姓盜版大盤商,2年多來販售盜版光碟,獲利2百多萬,但被抓後,總共10家廠商向他求償,結果法官認為他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,除了判2年徒刑,賠償金更是高達7億4000多萬元。

一張盜版軟體成本不到10元,卻可以賣到上百到上千元,利潤高達幾百倍,可是被抓後果可不是鬧著玩的。桃園一名林姓盜版大盤商2年多來販賣大補帖獲利高達2百多萬,被捕後遭到10家廠商求償,法院也認為林姓男子罪行重大,不但判刑2年,賠償金更以一件軟體判賠500萬,總共148件軟體累計判賠就高達天價7億4000萬元。

7億4000萬元就算賺個十輩子也沒辦法,林姓男子妻子哭訴,就算把他們殺了也賠不起,而且還有兩名幼子要養怎麼辦,因為就算服完刑後,所有賺的錢、房地產 全部都要拿來還債,一輩子等於毀了。

盜版重判案例震驚了法界,也讓所有想要投機的民眾,自己得深思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。

新聞出處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629/17/gjfc.html
(該網址可能因為時間而失效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判陪太多。判決是以每一個軟體500萬來計算,卻沒有區分上下好壞,通通以均一價計算並不合理。不過,一個字:GOOD!


留言